所有栏目
54

原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院内的建筑物残值拆除权

2026/5/6

安徽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5月18日10时至2026年5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CZTPBIdder/login.aspx)上对原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院内的建筑物残值拆除权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6年5月18日10时至2026年5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通过其他竞价平台竞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买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竞买人-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手册)。

一、竞价标的物:原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院内的建筑物残值拆除权。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报名出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竞价成交后,如买受人无违约,待竞价标的物拆除清运完毕,经出让人验收合格后退还。买受人须在五日内付清成交价款(委托方指定账户),价款到位,委托方与买受人签订《拆除残值合同》,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竞买成交金额的10%收取违约金,并有权单方终止《拆除残值合同》,另行销售。《拆除残值合同》样本由委托方提供,其他约定事项,以《拆除残值合同》条款为准。

3、竞买人资质要求:竞买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资格后审。自然人也可以报名参加竞价,但成交后的成交人在办理确认手续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交由代理公司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办理成交确认书。   

4、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需向委托方提供一份服务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及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名单,附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竞得人在施工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能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及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成交后提供)。

5、竞价成交后,房屋建筑物拆除中的安全、装卸、运输、环保、看护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自行办理。

6、本次竞价标的按现状进行竞价,竞买人可自行前往勘察现场(需要前往勘察的竞拍人提前一天联系业主单位,到达现场后,自行与负责人对接),竞买人应对竞价标的认真咨询、实地勘察并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未咨询或对标的物不了解而参加竞买的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竞价起始价、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标的:原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院内的建筑物残值拆除权,院内瓦房加楼房建筑物总面积共约1319.89m²,起始价:20085元,竞买保证金:3000元,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⑴保证金须在2026年 5 月  18  日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买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⑵本标的物竞买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竞买人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原账号退回。

⑶竞价成交后,成交价款在2026年  5  月  24   日16时00分前缴入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指定账户(账户信息由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提供给成交的竞得人)。转账时备注:原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院内的建筑物残值拆除权成交价款。

竞价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030         

转账时备注:原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院内的建筑物残值拆除权竞价保证金。

注意:①如竞买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代理费用,竞买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买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放弃竞得资格的竞买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买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④竞买人仅代表本人参与竞价,竞拍成功后以成交人姓名签订合同,不得以其他人代签,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竞买人应具备条件:

1、竞买人资质要求:竞买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资格后审。自然人也可以报名参加竞价,但成交后的成交人在办理确认手续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交由代理公司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办理成交确认书。

六、代理服务费:

代理费用为人民币3000元,竞得人在办理成交确认手续时支付给代理公司,否则视为违约。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  5 月   17 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安徽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或出让方联系。

八、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九、特别提醒:

a)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以及安徽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b)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c)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d)标的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e)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 

十、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0550-3525399、19165501632

出让单位:郑树为  15855099778

联系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475号财富国际办公楼408室

 

 

出让单位: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

代理公司:安徽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5 月 6 日